双桥区检察院始终把实现好、维护好、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积极部署开展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,深入落实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,切实以法治之力保障和改善民生。
筑牢检察为民司法理念。制定《双桥区人民检察院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推动专项行动高标准、高质量开展。通过动员会、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,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以实际行动将检察为民理念落实到专项行动全过程。
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。统筹推进“检护民生”专项行动和“燕赵山海·公益检察”之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,注重依法能动履职、一体履职、综合履职,充分发挥“四大检察”职能,紧盯人民群众所急所盼所需,持续加大对制售假药劣药、有毒有害食品等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;全链条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,全力守护百姓钱袋子;积极开展打击恶意欠薪专项行动,通过诉前检察建议、支持起诉等方式,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……通过检察履职为合法权益“撑腰”,为困难群体“护底”。
依法延伸司法为民触角。创新为民举措,做实每一件为民“小事”。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,深入辖区镇街进行座谈、走访、踏查,针对发现问题向各镇街送达《检察建议书》,提出针对性举措二十余项。在辖区中小学设置法治副校长实体信箱,以“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履职+法治副校长信箱全方位保护”新模式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阵地前移。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,确保7日内程序性回复、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%。